关于开展金华市2016年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
单击附件下载:附件1论文推荐表
各县(市、区)教育学会、市直分会、团体会员单位:
经研究决定,现将开展金华市2016年度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比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和范围
1.凡本学会所属的各学会(分会)会员,不论个人或集体的优秀论文,均可参加评选;经各分会或县学会推荐,非本会会员的个人或集体的优秀论文(不含论著),也可以参加评选。
2.参评论文:须是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间发表或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。严禁弄虚作假、剽窃抄袭行为,如经发现,将严肃处理,取消3年参评资格。
3.凡在金华市(含本级)以上评比已获过奖的论文不再参评。
二、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
1.金华市教育学会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委员会,负责本次论文的评比活动。
2.各县(市、区)教育学会、市直分会可设立评委或评选小组,负责本次论文的推选工作。
三、篇额分配
兰溪市、永康市、东阳市、婺城区各推荐60篇;武义县、浦江县、磐安县、金东区、开发区各推荐40篇;市直分会和团体会员单位各推荐3篇。
四、评比方法和程序
1.论文采取个人自报、单位推荐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学会、市直分会评议推荐的方式,报送金华市教育学会参评。
2.凡选送到金华市教育学会的论文,要求一式3份,已发表的论文可提供复印件,其中1份署名,2份匿名。
3.各县(市、区)教育学会、市直分会、团体会员单位须在2016年6月15日前,将论文报送市教育学会,逾期不予受理。(联系人:贾炯;联系电话:82057749)
4.论文推荐表、汇总表(见附件)与参评论文同时上交。
五、奖励办法及其他
获奖论文由金华市教育学会发文公布,并颁发获奖证书,以资鼓励。
未尽事宜,请与金华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叶鑫军同志联系(联系电话:82057742)。
金华市教育学会
2016年5月30日
抄送:省教育学会、市教育局
金华市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6年5月30日印发